一、 主办单位
中国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体育局
无锡市锡山区文体局
三、比赛名称、时间、地点
2004年全国少年女子垒球希望杯赛暨夏令营,8月20日至26日,江苏无锡锡山区棒垒球学校;
四、参加单位
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江苏、广东、河南、湖南、四川、甘肃等业余体校、传统项目学校。各省市派出队伍名额不限。
五、报名与参赛资格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18人。
(二)少年赛必须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允许报3名1987年出生)的运动员。
(三)参赛运动员须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原件,在赛区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四)报到后检测骨龄(费用各队自理),并进行身体素质测验,合格者方能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受理资格问题。
六、比赛办法
(一) 赛制:根据最后报名队数确定比赛办法。循环赛各队排列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
1、 6个队以下(含6个队)参赛,采用双循环的竞赛办法;
2、 6个以上10个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加佩寄制的比赛办法;
3、 10个队以上(含10个队),采用分组单循环加佩寄制的比赛办法。
(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7局,但每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如时间到而新一局已开始,则打完该局后比赛结束。不采用延长局制,如七局结束出现平局,比赛仍有效,双方各得1分。
2、特殊规定:
(1)少年赛本垒打距离为61米,垒间距离18.29米,投手距离12.19米。
(2)不执行指定击球员(DP)规则。
(3)每场比赛每队可暂停3次,暂停时教练对投手可作指示和更换投手。
3、每队每天不超过2场比赛。
4、跑垒指导员应统一服装,并与对方服装有明显区别,否则不能进场指挥。
5、如遇天气或意外伤病等原因比赛不能继续进行,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方式或决定最终结果。
(三)记分方法与决定名次
1、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二队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如二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相互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总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残垒数的多少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
(四)专项素质测验
1、测验项目:(1)掷远;(2)跑全垒;(3)6米X4折回跑;(4)垒间传球。
2、凡报名队员必须参加素质测验,4项总和180分及格,测验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比赛。
3、素质测验办法同2003年。
(五)服装
1、各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号码(背号不低于15厘米高),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号码。
2、比赛时,接手须穿戴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应穿胶钉鞋。
七、裁判和仲裁
1、正副裁判长、正副记录长中国垒球协会统一安排。每队必须报随队裁判员1人(费用由队伍负担)。不足裁判员由当地补充。所有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裁判法培训和考核。
指定裁判员不能参加裁判工作的,必须提前20天向中国垒球协会请假。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赛不足8队按参赛队数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单项奖
1、优秀投手奖2名;
2、安打奖2名;
3、优秀教练员1名。
九、经费与器材
(一)经费:参赛各队食宿费用自理(详见承办单位补充通知)。
(二)比赛使用器材按照规则规定。比赛球使用福建福明体育用品公司出品的功晖牌垒球(订购电话:0596-2609001-812)。
十、凡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中国垒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比赛期间将由承办单位安排夏令营活动。
十二、比赛期间由中国垒球协会举办初级垒球教练员培训班及一级裁判员培训班。
(一)凡参加全国少年儿童垒球比赛的教练员须参加赛前教练员培训班学习,并逐步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书。
(二)参加全国少年垒球比赛的队伍应派1名裁判员参加大会工作。该名裁判员需持有垒球(或棒球)裁判员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的必须参加裁判员学习班学习,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垒球协会出具推荐书,回本省市相关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等级裁判。
十三、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垒球协会。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