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10月1日—7日,山东威海
二、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慢投垒球(成年组)
三、参赛单位
中国垒球协会将邀请部分国内、外慢投垒球队伍参赛。其他队伍如参赛需向中国垒球协会申请。
四、竞赛办法
(一)赛制根据参赛队伍数量确定。
(二)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中国垒球协会印发的最新《垒球竞赛规则》和竞委会制定的当地规则。
竞委会当地规则:
1、每局最多只有2个本垒打,如超过2次后则为出局。
2、每局每名投手试投不超过3次;
3、裁判员有权在场上暂停并对双方进行规则讲解;
4、如第7局比赛结束后打成平局,从第8局开始进攻方即在二垒放跑垒员。
(三)记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一场比赛中一队在三局领先20分,四局领先15分,五局领先10分,比赛即可结束。
3、循环赛中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循环赛中相互间失分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循环赛中所有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残垒数决定名次(按三垒、二垒、一垒顺序计算),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四)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未能将所有比赛打完时,则按已进行完的比赛成绩决定名次。
(五)规则中未尽事宜,竞委会有权做出最后裁定。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奖励名次根据参赛队伍数量确定。冠、亚军颁发奖杯;另设最佳打击奖,由组委会评出。
六、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按2004年中国威海国际时尚球类大赛竞赛总规程规定执行。各参赛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15名运动员、1名裁判员。
各队应于赛前20天将报名表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邮政编码100763)。报名费外国人队每队200美元,国内队每队2000元人民币,随报名表一并寄到中国垒球协会,开户行:工行崇文支行体育馆路分理处,帐号:0200008109026402132。报名后如退出比赛,报名费不返还。
(二)报到:
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赛后1天离开。提前报到或延后离会费用自理。
七、裁判员、仲裁
裁判员、仲裁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指派。报到时间同上。
八、服装和器材
使用符合规则规定的垒球、球棒、手套等器材和服装,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负责审定。
(一)队员应服装一致,上衣有明显号码。
(二)比赛时接手需戴护胸、护面,运动员不得穿铁钉鞋。
(三)比赛用球为红线慢投垒球。
九、其他
参赛队伍旅费、食宿费全部自理。往返赛场的交通由组委会负责。
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或按大会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裁判员、工作人员有关费用由大会负责,标准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垒球协会、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