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04厦门海峡两岸慢速垒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为促进两岸体育文化交流,增进两岸同胞情谊,促进慢速垒球运动的推广,丰富民众体育休闲生活,厦门市体育总会拟于2004年12月23~24日在厦门市举办2004年厦门海峡两岸慢速垒球邀请赛。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体育总会
二、协辨单位:厦门市台商协会、金门县慢速垒球委员会、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等
三、参赛单位:台湾、金门地区及国内各大城市慢速垒球队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04年12月23、24日(星期四、五)
(二)地点:厦门市体育中心
五、比赛方式、规则及用球:
(一) 采用分组循环赛制。
(二) 比赛规则采用国际垒球联合会最新慢速垒球规则。
(三) 比赛用球采用国际垒球协会认定之垒球。
六、报名办法:
(一) 日期:即日起至2004年11月5日
(二) 报名方式:邮寄、传真、网络报名均可 。
(三) 报名费:每队缴交人民币800元(或新台币3500元)。
(四) 保证金:每队人民币1200元(或新台币5000元),保证金同报名费报名时缴交,若报名后未参加或比赛过程中违反大会规定如弃权等,保证金一律没收,各队赛完全程后无违反大会规定事项,则退还保证金。
(五) 报名办法:
国内报名:厦门市体育总会
    联系人:连绵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2号
    电话:0592-5121233
    传真:0592-5121241
    e-mail:xiamen.softball@163.com
    账户:
    七、比赛抽签:
     赛会定于2004年1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厦门市体育中心体育局十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当日未能参加会议的队伍,除抽签由主办单位代抽外,领队会议所决议的事项均不得提出异议。
    八、奖励办法:
    (一) 团体奖:设团体前三名奖,另设优胜奖数名,各颁奖杯一座。
    (二) 个人奖:设全垒打奖、打击奖及教练奖等各一名、各颁奖杯一座。
    九、保险: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均投保人身意外险。
    十、食宿交通及旅游
    (一) 比赛期间参赛队伍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各队自理。组委会可协助预定酒店,厦航公司可提供优惠机票。
    (二) 本会将协助台湾地区参赛队伍办理经由金门小三通进出往返厦门及参赛期间的食宿、交通、旅游等事宜。
    十一、比赛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比赛的所有球队应遵守各项规定,球队若违反规定而权利受损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会提出异议。
    (二)本次球赛采60分钟之限制,以投手练球第一球出手开始计算,以司球裁判为准。
    (三)比赛采用七局制,一好一坏球制,好球带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使用好球板)。满四局相差10分(含)以上,满五局相差7分(含)以上则可以结束比赛,预赛七局结束或时间届满时如为平局,则下一局采用二垒放跑垒员。
    (四)如遇雨或特殊情况逾20分钟,不能继续比赛时,若己赛满四局以上(含四局),则由大会裁决胜负,若未满四局者,则保留比赛成绩,另择时间比赛,但未满一局者,成绩一律不予计算。
     (五)所有球员应携带身分证明文件备查。
     (六)服装规定:
    1、 队员应穿着同款式球衣、球裤及球帽,球衣胸前应有队名,背后应有背号,背号高度至少15公分,不得临时手写或浮贴上去。
    2、 领队、教练亦穿着同款式的球衣方能上场。
    (七)比赛球队应自行准备双耳的安全头盔,未戴头盔不能上场比赛。
    (八)若比赛中球员及球队有违运动精神(如球员对裁判恶劣粗暴的行为、打架滋事、冒名顶替等) ,经查属实,即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十二、开幕式:
    开幕式定于2004年12月23日上午八时在厦门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请各队统一服装,每队参加人数不得少于15人,并于开幕仪式15分钟前向竞赛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无故不到者没收保证金)。
    十三、闭幕式:
2004年12月24日晚(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十四、遇有本规程未定事宜,大会将制定赛区规则,或依据国际垒球协会最新慢速垒球规则为准。
    十五、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随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