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〇〇五年全国少年及儿童垒球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三、比赛名称、时间、地点

    2005年全国少年垒球锦标赛:2005年8月11日-19日;

    2005年全国儿童垒球锦标赛:2005年8月11日-19日,在无锡市锡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举行。

    四、参加单位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甘肃等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基层学校。

    五、参赛资格

    (一)少年赛必须是1988年1 月1日以后出生(允许报3名1987年出生)的运动员。儿童赛必须是1991年1 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及每人2寸相片1 张,填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在赛区办理一次性参赛注册。

    (三)报到后抽测骨龄,并进行身体素质测验,合格者方能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受理资格问题。

    六、报名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于7月10日前只报参赛队(不要名单)。

    (二)第二次报名:于8月5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小球管理中心(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传真:010-67117897)和江苏无锡市锡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无锡市锡沪西路25号,邮编:214101,联系电话:0510-8701181,传真:0510-8702755,联系人:陆海荣,手机:13301512002,马良,手机:13382888664)

    (三)报名表须加盖公章并有医务部门盖章,证明运动员身体健康方可参赛。报名表项目内容为: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场上位置、号码及领队、教练、医生的姓名、性别。

    七、比赛办法

    (一)赛制:根据最后报名队数确定比赛办法。循环赛各队排列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

    1、6个队以下(含六个队)参赛,采用双循环的竞赛办法;

    2、6个以上10个队以下,采用单循环加配寄制的比赛办法;

    3、10个队以上(含10个队),采用分组循环加配寄制的比赛办法。

    (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垒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为7局,但比赛时间如逾90分钟,则打完该局。不采用延长局制,如比赛结束出现平局,双方各得一分。

    3、特殊规定

    (1)儿童赛本垒打距离50米,垒间距离17米,投手距离10.5米。少年赛本垒打距离为61米,垒间距离18.29米,投手距离12.19米。

    (2)不执行指定击球员(DP)规则。

    (3)每场比赛每队可暂停3次,暂停时教练可对投手作指示和更换投手。

    4、儿童赛每队每2天最多安排3场比赛。少年赛每队每天不超过2场比赛。

    5、跑垒指导员应统一服装,并与对方服装有明显区别,否则不能进场指挥。

    6、如遇天气或意外原因比赛不能继续进行,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方式或决定最终结果。

    (三)记分方法与决定名次

    1、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一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二队积分相等,根据相互间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如二队以上积分相等,根据相互失分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总失分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残垒数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

    (四)专项素质测验

    1、测验项目:(1)掷远;(2)全垒跑;(3)6米×4折回跑;(4)垒间后传球。

    2、凡报名队员必须参加素质测验,4项总和180分及格,测验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比赛。

    3、素质测验办法同2002年。

    (五)服装

    1、各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的号码(背号不低于15厘米),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号码。

    2、比赛时,接手须穿戴护胸、护面、护喉、护腿,运动员应穿胶鞋或足球钉胶鞋。

    八、裁判和仲裁

    1、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统一安排。指定裁判员不能参加裁判工作时,必须提前10天向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请假。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单项奖

    1、优秀投手奖2名;

    2、安打奖2名;

    3、优秀教练员1名;

    4、优秀裁判员2名;

    十、器材与经费

    (一)比赛用球:11英寸(27.9厘米)福建福明体育用品公司出口功晖牌垒球。(订购电话:0596-2609001-812)

    (二)经费: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一、凡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中国垒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比赛期间将由承办单位安排夏令营活动。

    十三、比赛期间由中国垒球协会举办少年垒球教练培训班及一级裁判员培训班。

    (一)凡参加全国少年儿童垒球比赛的教练员须持有中国垒球协会教练员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须参加教练培训班学习,考核合格发给教练员培训合格证书。今年少年儿童赛期间中国垒球协会将举办教练员培训班。

    (二)参赛队伍应派1名裁判员参加大会工作。该名裁判员须持有垒球(或棒球)裁判员资格证书,未取得资格证书者须参加裁判员学习班,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垒球协会出具推荐书,回本省相关体育行政部门申报等级裁判。今年少年儿童赛期间中国垒球协会将举办一级裁判员学习班。

    (三)参加裁判员及教练员培训班者须提前三天到赛区报到,报名费50元,住宿费用自理。(详见通知)

    十四、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
 

二〇〇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