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二OO五年全国青年垒球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航海运动学校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8月20日至28日在大连市辽宁省航海运动学校水上运动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甘肃、解放军。其他单位如参赛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批准。

五、参赛资格
(一)须是2005年在中国垒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运动员,运动员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允许各队最多报3名1985年出生的运动员。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运动员16人。
(二)凡参加全国垒球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身体素质测验,成绩合格者方可参赛。
(三)参加全国联赛的队伍,须组队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

六、竞赛办法
(一)规则
采用国际垒联2002-2005年版垒球规则。
(二)赛制编排:
单循环加佩寄制比赛。
(三)记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O分,积分多者列前。
2、如比赛中一队在三局领先20分,四局领先15分,五局领先7分(含7分)以上,比赛即可结束。
3、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失分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残垒数顺序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佩寄制赛按成绩每4个队一个组进行,不足4队进行单循环赛。
4、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未能将所有比赛打完时,则按已进行的比赛成绩决定名次。
(四)接手、击球员、跑垒员需按规定穿戴护具,场上队员不得佩带首饰及闪光物品。
(五)运动员必须穿胶钉鞋。
(六)比赛各队应准备颜色不同、上衣有明显号码(背号不低于15厘米高)比赛服两套,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跑垒指导员应服装统一,并与对方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否则不能进场指挥。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
1、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2、裁判员因故不能参加赛区工作,须提前20天书面向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报告。
(二)竞赛设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设调研组,调研组按裁判员待遇,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前3名队伍颁发奖牌,前8名队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
(三)设单项技术奖
1、最佳投手奖1名
2、本垒打奖2名
3、安打奖2名
4、最佳教练员奖1名

九、报名与报到
按竞赛通知要求报名与报到。

十、器材与经费
(一)比赛用球:经中国垒球协会审定合格的垒球。
(二)球棒:所用球棒上必须有制造厂的商标和出厂合格证。
(三)经费:参赛各队差旅费、伙食费、医药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赛区负责。

十一、违反赛场纪律的处罚办法(另发)。

十二、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垒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