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举办2005年全国青年垒球锦标赛的通知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甘肃体育局竞技体育处,解放军总政文体局:

    根据2005年垒球竞赛安排,定于8月20日至28日在大连辽宁省海校举办全国青年垒球锦标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甘肃、解放军队。

    二、参赛要求
    (一)在中国垒球协会注册的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允许各队最多报3名1985年出生的队员)。
    (二)凡参加全国垒球联赛的队伍须组队参加青年赛。不能参赛的须有上级体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说明函。

    三、竞赛规程(附后)

    四、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五、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运动员16人。
    2、各队需将报名表加盖省(市)体育局或解放军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于7月20日前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小球中心(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传真:010-67117897)和辽宁省航海运动学校(大连市旅顺口区友谊路64号,邮编:116043,联系电话: 0411-86383959;0411-86262213, 联系:陈建新,手机: 013704267396) 。报名表需用A4纸打印(手写无效)盖章,内容为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场上位置、号码,领队、教练、医生姓名、性别。报名表应有医务部门盖章,证明运动员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3、凡已报名参赛的队,未经中国垒球协会批准,不得退出比赛。否则将予以停赛一年并罚款1万元人民币。
    (二)报到及有关安排
    1、各队须于8月18日到赛区报到。身体素质测验于19日进行。
    2、裁判员于8月18日、仲裁委员于8月19日到赛区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停止其赛区工作,所有费用自理。

    六、经费(见规程)。

    七、请承办单位做好后勤和场地保障工作。

    八、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通知。

    附件: 点击下载全国青年垒球锦标赛规程

    二OO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