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常州市体育局、江苏省常州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江苏省常州市北郊中学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全国少年、儿童垒球锦标赛于 7月13日至1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北郊中学举行。

  四、参赛单位

  全国开展垒球运动的各中、小学、基层业余体校均可报名参赛。中国垒球协会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必须报名参赛。

  五、参赛资格

  (一)少年赛必须是1993月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允许报3名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儿童赛必须是1996月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二)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薄(身份证)原件、在校证明、骨龄证明并填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在赛区办理一次性参赛注册(办理一次性注册的运动员可参加全国适龄组垒球少年、儿童比赛);。

  (三)报到后抽测骨龄,并进行身体素质测验,合格者方能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受理资格问题。如抽测骨龄人员不合格,将取消参赛资格,其所属代表队运动员必须全部进行骨龄检查,合格后方可参赛。

  六、报名

  第一次报名:于6月30日前将参赛队名称(不要名单)、参赛人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随队裁判员名单上报,如没有随队裁判需在报名单上予以注明。

  第二次报名:于7月15日前上报参赛运动员名单

  每队可报运动员18人,教练员2人,领队1人,医生或工作人员1人。

  六、竞赛办法

  (一)赛制: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办法。循环赛各队排列顺序以抽签方式决定。

  1、6个队以下(含)采用双循环的比赛办法;

  2、6个队以上10个队以下(含)采用单循环加配寄制的比赛办法;

  3、10个队以上采用分组单循环加配寄制的比赛办法,分组以抽签方式决定。

  4、一名投手在一场比赛中投球局数不得超过4局(只要踏板投球就计算为1局,包括试投),否则将扣除循环赛积分2分。

  (二)规则

  1、采用中国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垒球规则》。

  2、每场比赛为7局,但比赛时间最多90分钟,如逾90分钟则打完该局。不采用延长局制,如平局双方各得1分。

  3、儿童组比赛场地本垒打距离45米,垒间距离17米,投手距离10.5米。少年组比赛场地本垒打距离50米,垒间距离18.29米,投手距离12.19米。

  4不执行指定击球员(DP)规则。

  5、每场比赛少年组每队可暂停3次,儿童组每队可暂停5次,暂停时教练可对投手作指示和更换投手。

  6、儿童组每队每2天最多安排3场比赛,少年组每天不超过2场比赛。

  7、跑垒指导员必须同意服装,并与对方服装有区别,否则不得进入进场指挥。

  8、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按预定赛程将所有比赛打完时,己赛成绩有效。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方法和名次产生方法。

  (三)积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列前;

  2、如比赛中某队在三局领先20分或20分以上,四局领先15分或15分以上,五局领先7分或7分以上时,比赛即可结束;

  3、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积分,胜者名次列前;

  B、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残垒数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四)服装

  1、各队必须准备2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上场比赛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明显号码(背号小于15厘米),并在报名单上注明颜色、号码。

  2、比赛时,接手必须穿戴护具、护喉、护腿,运动员胶鞋或足球钉鞋。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

  1、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垒球协会统一安排。

  2、裁判员因故不能参加赛区工作,须提前20天书面向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报告。

  (二)竞赛设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设调研组,调研组按裁判员待遇,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分体校组和普通学校组,分别奖励前8名,参赛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

  (三)设单项技术奖

  1、优秀投手奖2名(前四名队)

  2、本垒打奖1名(前四名队)

  3、安打奖2名(前四名队)

  4、最佳教练员奖1名(冠军队主教练)

  九、报名和报到

  1、各队应打印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省主管部门公章及医务部门体检合格章,于赛前30天(以邮戳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垒球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 传真:010-67162167)和比赛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不予接受,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报名表内容必须包括:运动员姓名、出生日期、位置、号码、比赛服装颜色以及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姓名、性别和联系方式。

  3、各参赛队参赛单位名称以报名单为准,组委会上不能更改。

  4、报到:裁判长提前三天、裁判员、运动员提前二天报到

  十、器材与经费

  (一)比赛用球:福建福明体育用品公司生产的11英寸(27.9厘米)功晖牌垒球。。

  (二)球棒:所用球棒必须符合《国际垒联垒球规则》中关于球棒的规定,需印有制造厂的商标和出厂合格证

  (三)经费:参赛各队费用自理,食宿由赛区统一安排。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赛区负责。

  十一、凡违反赛场纪律的处分办法按中国垒球协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比赛期间将举办青少年垒球教练、裁判员讲座。

  十三、各参赛队应选派一名随队裁判参加比赛执法工作,该名裁判员应持有垒球(或棒球)一级以上裁判员证书。没有选派裁判员的队伍需向大会上交500元裁判员费用,用以补充其他裁判员选派经费。

  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垒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