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软式垒球比赛规则(试行)

  软式垒球比赛规则(试行)PDF下载

  规则一 比赛场地

  规则二 设备

  规则三 球队的组成及队员

  规则四 比赛

  规则五 击球员和击跑员

  规则六 跑垒员

  规则七 申诉局面

  规则八 死球和继续比赛

  规则九 抗议

  规则十 裁判员和记录员


 

  规则一 比赛场地

    1.01比赛场地

  如图所示:

  a. 比赛场地分为界内区和界外区。界内区域为直角扇形,界外区域为扇形直角

  线外5米的“L”形地区,其它为无效区。

  b. 比赛场地,可依据实际情况设置球场特别规则。

  1.02比赛场地的划分(图一,以中学比赛场地为例)

  a. 扇形的顶角位置为本垒,沿逆时针方向的三个方形标记分别为:一垒、二垒、

  三垒。垒间距离:中学15~18米;小学13~15米;正式比赛以最大距离为准。

  b. 扇形的弧线为本垒打线,本垒打距离(扇形半径)为:小学30米;中学40米。

  c. 击球座应置于距离本垒板后1米处。

  d. 击球区为直径6米的圆形的界外区域,其圆心为扇形顶角。

  e. 指导区为直径2米的圆形,圆心在一垒和三垒外侧3米处。

  f. 预备击球区为2米直径的圆形,圆心距扇形顶角7米,距边线2米。

  g. 比赛场地内的各种线条,其宽度均为5厘米(或7厘米)。


 

  1.03 垒垫:依照快垒正式比赛的垒垫尺寸执行。(图二)

    a. 本垒板:须用橡胶板制成,它呈五边形,面对投手一边为43.2厘米(17英寸),两边长为21.6厘米(8.5英寸),面对接手的两条斜边长为30.5 厘米(12英寸)。

  b. 垒包:除本垒外,其它垒包均为38.1厘米(15英寸)见方,厚度不超过12.7厘米(5英寸),用帆布或其它适当材料制成,垒包要钉牢在地上。

  c. 双色垒包只用于一垒,呈38厘米76厘米(15英寸30英寸),厚度不超过12.7厘米(5英寸),用与其它垒包相同的材料制成。垒包的一半固定在界内地区,颜色明显不同的另一半固定在界外地区,每一半各为单一颜色。

  d. 关于双色垒包的规则:界外地区的垒包视为界外地区,当球只击中界外地区的垒包时,视为只击中界外地区。

  规则二 设备

  2.01 球棒

  a. 球棒应使用本会认可的塑胶制安全球棒。

  b.球棒规格由本会另行规定。

  2.02 比赛球

  a. 比赛球应使用本会认可的塑胶制安全软式垒球。

  b. 比赛球规格由本会另行规定。

  2.03 击球座

  a. 击球座应使用本会认可的塑胶制安全球座。

  b. 击球座规格由本会另行规定。

  2.04 运动服

  a. 同队队员,必须穿着同样的棒垒球服或运动服。

  b. 比赛时以戴球帽为宜。

  2.05 不使用棒垒球手套及金属钉球鞋。

  2.06 禁止穿戴危险饰物

  为了确保队员在比赛中的安全,禁止在比赛中佩戴暴露的装饰品,如:手表、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等。

  2.07 禁止在场内放置用具

  a. 比赛用具必须放在队员席内。

  b. 裁判员要先确认比赛场地及用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比赛。

  规则三 球队的组成及队员

  3.01球队的组成

  a.球队由领队、教练2至4名、队员15名组成。

  b.球衣背号不大于两位数,衣号不小于15厘米

  c.上场队员名单应填写9名队员及替补队员。


 

  3.02防守位置及名称(图三)

    a.9名队员按照其防守位置的不同,名称分别为:投手(也称自由人,可以站于投手位置参加内场防守,也可以站于外场参加外场防守)、接手、一垒手、二垒手、三垒手、游击手、左外场手、中外场手、右外场手。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也可以增减上场队员人数,但双方人数应均等。

  b.除了接手以外,其他守队队员在击球员击球时,必须位于界内区域。

  c.接手在击球员击球完成之前,必须在击球区外面。

  规则四 比赛

  4.01 比赛双方掷币选择攻守。

  4.02攻方9名队员依次完成击球后,为半局结束,进行攻守交换。每半局结束时的残垒,为次局进攻开始时的局面。

  a.每场比赛为五局。如逾时间,需完成最后一局比赛。

  b.在比赛时,大会可以制定特别规则,以限制比赛时间。

  c.在比赛最后一局终了时,双方得分相同,原则上要进行延长赛。延长赛的比赛方式依照大会规定进行。

  4.03弃权

  某队如有以下情况时,裁判可以宣布该队“弃权”,并判对方球队获胜,比赛得分按7:0记录。

  a. 球队未遵照比赛规定时间到场时。

  b. 球队未经报名的队员擅自出场比赛时。

  4.04比赛的进程

  a.比赛在主裁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宣布“比赛结束”时结束。

  b.主裁在攻守行为静止时,可宣布“暂停”。接手将球放置在击球座上。在击球员完成打击之前,接手必须在击球区之外。以不影响击球员和裁判员工作为准。

  c.在主裁宣布“开始”之后继续比赛。

  d.暂停作指示:每局进攻与防守时,教练或领队均可要求暂停作指示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4.05得分

  跑垒员在任何一局比赛结束之前,正确地依次踏触一,二,三,本垒,则判攻队得一分。

  特殊规定:倡导文明比赛。任何一方领队、教练或队员用不文明的语言或行为奚落对方时,经一次警告后,判其离场。

  规则五 击球员和击跑员

  5.01 击球员和击跑员

  a. 击球员是指进入击球区内,准备击球的队员。

  b. 击跑员是指击球完成后,跑向一垒的队员。

  5.02 击球员的次位击球手为预备击球员;预备击球员必须在预备击球区内等候。

  5.03 击球顺序

  a. 在比赛开始前,必须预先向裁判提交上场名单,并依击球顺序击球。

  b. 被替补队员如再上场仍按原击球顺序击球。替补队员和被替补队员不得同时在场上。

  c. 替换队员时,须在死球时由教练向主裁提出,并在获准后方能上下场。

  e. 守方对攻方击球顺序错误提出申诉,主裁判须作出以下处理:

  非正位击球员踏入击球区即视为错位击球员;经提出申诉并且成立时,判正位击球员和错位击球员双出局,场上局面恢复到错误行为发生前。判错位击球员的次一名击球员击球。

  5.04 遇下列情况,裁判员判一“击”:

  a. 击球员挥击未中时;

  b. 击出的每一个界外球;

  c. 裁判员判定击球员有挥棒动作时;

  d. 试挥球棒触球时;

  e. 击球员在调整好击球座的高度后5秒之内必须击球,违者判一击。

  5.05 击球无效

  a. 击球员在裁判宣布暂停(time)后进行击球时,主裁将判为“击球无效”(Invalid Batting)。

  b. 击球无效成立时,击球员所发生的行为均属无效,击球员继续打击。

  5.06 违规击球

  以下的情况,主裁将宣布为“违规击球”(Illegal Batting),并判违规击球员出局。

  a. 击球员在击球时,使用赛前裁判员认可之外的球棒(违规球棒)时。

  b. 击球员妨碍防守时。

  5.07 界内球

  外场依击出球的第一落点,内场依击出球的最后止点。

  a. 界内球:下列合法击出的球为界内球

  (1)停本垒至一垒或本垒至三垒间界内区时。

  (2)球在界内地区反弹通过一垒或三垒的垒包时,而无论球落于何处;

  (3)球触及一垒、二垒或三垒的垒包时。

  (4)在界内区或其上方空间,触及裁判员、球员身体或衣服时。

  (5)腾空球先落在一、三垒垒包后的界内地区时。

  (6)腾空球从界内地区上空直接越过外场围网时。

  (7)腾空球击中垒线标杆时。

  注:

  1界内腾空球应按接触球时,球和垒线的垂直地点(包括垒线标杆)来决定,而不是按接球者站在界内或界外来定。只要球在界外未碰任何障碍物,而且符合界内球的规定时,该球首先碰到界外或界内地区并无关系。

  2妨碍发生时球的位置决定是界内或界外,与球落何处无关。

  b. 界内球或是界外球的判定,不是以守场员触及球时的身体位置来定,而是以球与界线的关系而定。界线亦属于在界内区域。

  5.08 界外球

  合法击出的球如遇下列情况,均为"界外球":

  a. 停在本垒至一垒或本垒至三垒间界外地区时。

  b. 在界外地区反弹通过一、三垒垒包时。

  c. 腾空球先落在一、三垒垒包后界外时。

  d. 在界外地区触及人、触及离开或未离开其恰当位置的器材,触及裁判员、运动员的身体(衣服)或其他障碍物时。

  e. 触及站在击球区的击球员,或第二次触及其手中的球棒时。

  f. 球击中投手板,未经触及,在一垒或三垒前滚到界外地区时。

  注:

  1界外腾空球应按接触球时,球和垒线的垂直地点(包括垒线标杆)来决定,而不是按接球者站在界内或界外来决定。

  2 妨碍发生时球的位置,决定是界内或界外,与球落何处无关。

  5.09 击球员被判出局

  a. 规则5.04中情况累计出现三次,裁判员判三击,击球员出局;

  b. 击球员被裁判员判为违规击球时;

  c. 裁判员判定击球员球棒对守方造成干扰或对他人安全构成危险时。

  5.10 击跑员被判出局

  以下的情况,击跑员被判出局:

  a. 击跑员在到达一垒之前,被守场员持球触及身体时;

  b. 击跑员在到达一垒之前,守场员已持球触及一垒垒包时;

  c. 击出高飞球或平飞球被守场员直接接住时;

  d. 在界内区与击出的球触及时;

  e. 击跑员妨碍防守(有意妨碍守场员处理球或妨碍传球)时;这种情况,依据裁判员的认定,可判决前位跑垒员出局,或击跑员和前位跑垒员两者同时出局。


 

  规则六 跑垒员

  6.01 跑垒员

  击球员完成击球任务安全到达一垒后即为跑垒员。

  6.02 进垒

  进垒:跑垒员应依照一垒、二垒、三垒、本垒的顺序合法踏触垒包。

  例外:当跑垒员使垒包脱离规定垒位时,该跑垒员和后位跑垒员不必踏触离位的垒包,踏触原垒位即可。

  以下的情况,跑垒员可以进垒:

  a. 击球员击出界内球时;

  b. 界内球触及裁判员或站在垒上的跑垒员时(此情况下,比赛继续进行)。

  c. 击球员的球棒触球后,跑垒员才可以离垒和跑垒。违者判“离垒过早”,判跑垒员出局,击球无效,为死球局面。

  6.03 返垒

  a. 比赛进行中跑垒员须返垒时,逆序触垒。但死球时不在此限。

  b. 如击球员击球后成死球局面,跑垒员回原垒位。

  c. 当腾空球被守场员接住时,成死球局面,跑垒员须返回原垒位。

  6.04 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跑垒员不得同时占有同一垒包。在此情况下,前位跑垒员拥有垒权。自由进垒时前位跑垒员拥有垒权;被迫进垒时后位跑垒员拥有垒权。

  6.05 跑垒员被判出局

  a.以下的情况,跑垒员被判出局:

  (1)离垒过早;跑垒员在击球员尚未完成击球前已提早离垒时;

  (2)跑垒员离开垒包被守场员持球触及时;

  (3)跑垒员跑垒时冲出垒包并有向下一个垒进垒的意图时;

  (4)跑垒员为了躲避守场员持球触杀,而离开1米以上的范围时。

  (5)被迫进垒时,跑垒员在尚未踏触次垒之前,守场员已持球触垒时;

  (6)跑垒员超越前位跑垒员时;

  (7)跑垒员因判断错误回到队员席时;

  (8)任何人(其他跑垒员除外)利用身体接触协助跑垒员时。

  b.以下的情况,跑垒员因妨碍防守被判出局:

  (1)跑垒员妨碍守场员接球或是传球时,依据裁判员的认定,判决产生妨碍的跑垒员出局;

  (2)跑垒员碰触击球员击出的界内球时;

  (3)跑垒员有干扰守场员的行为时;

  6.06 依据下列各项规则规定,裁判员可给予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或多个垒:

  a. 比赛球进入无效区时,给予跑垒员两个垒。(即跑垒员欲达垒位的基础上,安全再进一垒)

  b. 当跑垒员被阻挡时,裁判员判受阻挡的跑垒员及其他受影响的跑垒员按裁判的判断,安全进至若无阻挡所能到达的垒位。

  c. 击出的界内球或传出、投出的球被守场员用脱离身体正常位置的帽子、头盔、护面、护具、口袋、手套或球衣接触或接住时,所有跑垒员及击跑员,于:

  (1)击出的界内球,判安全进三个垒,进垒数由击球时算起;

  【例外】如果裁判员认为,这个界内球如未被不合法触及或接住有可能越出外场围网时,可判为本垒打。

  (2)传出的球,判安全进二个垒,进垒数由传球时算起。

  规则七 申诉局面

  7.01 申诉局面

  申诉局面(Appeal Play)是指在比赛中或死球时,裁判员未接受守队教练或球员请求前,不得作出判决的局面。

  7.02 申诉局面的情况

  以下的情况,可以提出申诉局面:

  a. 打击顺序有错误时。

  b. 击跑员触及一、二、三垒后,没有立刻回到垒上时或有向下一垒进垒的意图时。

  c. 在进垒或返垒时漏踏垒包时;

  7.03 申诉方法:

  上述7.02的第a项,以口头方式提出;第b项,守场员需以持球触杀跑垒员的方式提出;第c项,守场员需以持球触及漏踏垒的方式提出;来得到裁判员的判定。

  7.04 申诉局面消失

  以下的情况,申诉局面自动消失:

  a. 主裁已经宣布继续比赛或比赛结束时;

  b. 守队的所有队员都已离开界内区时。

  规则八 死球和继续比赛

  8.01 死球(Dead -Ball)

  a.死球,是指比赛处于暂时停止的状态;

  b.以下的情况,为死球:

  (1)当裁判员宣布击球无效时;

  (2)当裁判员宣布击球犯规时;

  (3)当裁判员宣布妨碍防守时;

  (4)当裁判员宣布影响击球时;

  (5)当裁判员宣布阻挡跑垒时;

  (6)当裁判员宣布跑垒员离垒过早而出局时;

  (7)当裁判员宣布界外球时;

  (8)当腾空球被直接接住时;

  (9)因球被击出球场外,不能处理时;

  (10)当裁判员宣布比赛暂停时;

  (11)除了比赛进行中之外的其他所有情况。

  8.02 继续比赛(Ball-In-Play即活球)

  a.继续比赛,是指比赛处于合法地继续进行的状态;

  b.以下的情况,属于继续比赛中:

  (1)主裁宣布比赛开始之后,比赛正在进行时;

  (2)除了死球之外的其他所有局面

  规则九 抗议(Protest)

  a.抗议是指针对裁判员执行规则有争议的行为;

  b.只有球队的领队或教练,才能提出抗议;

  c.抗议应在本场比赛后24小时之内,书面呈交至仲裁委员会;


 

  规则十 裁判员和纪录员

  10.01 裁判员(Umpires)

  a.裁判员是遵照本会的规则,主持比赛进程。

  b.若发生本规则以外的情况时,有权临场进行裁决。

  c.对参赛双方及相关人员的非礼貌言行给予警告,若不听从警告或严重违反运动精神者,可勒令其退场。

  10.02 纪录员(Scorer)

  a.纪录员是依据本规则来记录比赛实况的执行者;

  b.纪录员的任务:

  运用本规则记录比赛。但在发生本规则以外的情况时,依据裁判员的裁决纪录比赛。

  10.03本《软式垒球比赛规则》未涉及的其他比赛规则,请参照中国垒球协会最新版本的《垒球竞赛规则》执行。在试行期间,如遇本规则未尽事项,中国垒球协会软式垒球委员会和中国教育学会棒垒球专向发展委员会有权做出最终裁定。

 

  比赛记录表格如下:
比赛记录表

 
1
2
3
4
5
总分
 
 
 
 
 
 
 
 
 
 
 
 
 
 
 
 
 
 
 
 
 
 
 
 
 
 
 
 
 
 
 
 
 
 
 
 
 
 
 
 
 
 
 
 
 
 
 
 
 
 
 
 
 
 
 
 
 
 
 
 
 
 
 
 
 
 
 
 
 
 
 
 
 
 
 
 
 
 
 
 
 
 
 
 
 
 
 
 
 
 
 
 
 
 
 
 
 
 
 
 
 
 
 
 
 
 
 
 
 
 
 
 
 
 
 
 

(记录符号:得分:l;出局:X;残垒:R1、R2、R3。)
 
时间:                                        记录员:
主裁:                  垒裁:                场地:


  比赛记录表格如下:
 
赛名              日期             时间          场地
队名              教练             与赛队
 

姓名
比赛局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1
 
 
 
 
 
 
 
 
 
 
2
 
 
 
 
 
 
 
 
 
 
3
 
 
 
 
 
 
 
 
 
 
4
 
 
 
 
 
 
 
 
 
 
5
 
 
 
 
 
 
 
 
 
 
6
 
 
 
 
 
 
 
 
 
 
7
 
 
 
 
 
 
 
 
 
 
8
 
 
 
 
 
 
 
 
 
 
9
 
 
 
 
 
 
 
 
 
 
      
 
 
 
 
 
 
 

  (记录符号:得分:;出局:X;残垒:R1、R2、R3。)

  主裁 裁判 记录

  点击下载(PDF)软式垒球比赛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