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垒球协会、中华台北垒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辽宁省体育局航海运动学校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5月19日至24日(19日报到,24日离会),大连旅顺口区辽宁省体育局航海运动学校垒球场。
四、参赛队
辽宁队、四川队、台中市台体大队和南投县队共4支队伍
五、参赛资格
(一)2014年度在中国垒球协会注册或中华台北垒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医生1人,运动员17人(其中可含2名在本协会注册的非本队运动员)。
(二)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持有“运动员伤残保险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规则
采用国际垒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赛制及编排
将采用单循环加同名次赛的比赛办法。单循环比赛前两名和后两名的队伍分别进行一场名次赛,决出1、2名和3、4名。
(三)积分和名次确定办法:
1、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列前;
2、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B、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据相互间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据全部比赛残垒数决定名次,残垒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比赛中如因天气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赛程将所有比赛打完时,己赛成绩有效,组委会有权根据天气和比赛进程等情况变更后续比赛方法和名次产生办法。
七、仲裁和裁判员
比赛仲裁和裁判员由中国垒球协会统一选派。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奖励前3名,颁发奖杯。
(二)设“友好参赛奖”
(三)设单项技术奖:
1、优秀投手奖2名
2、本垒打奖2名
3、安打奖2名
4、最佳教练员奖1名(冠军队主教练)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队应于4月30日前将报名表报至中国垒球协会。
2、报到和离会:各参赛队应于5月19日报到,24日离会。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赛区的旅费自理、住宿费、伙食费、医药费等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另行通知。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赛区负担。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